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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派公司与北京欣路特、杨世基专利权属纠纷案终审判决,蓝派公司胜诉
来源:蓝派冲击压实技术开发(北京)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06/10/19 | 浏览次数:

    2006年9月4日,蓝派公司与北京欣路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欣路特公司)、杨世基专利权属纠纷案,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决ZL98125050 .5专利权归属蓝派公司所有,欣路特科技公司与杨世基的转让行为无效。值此,这场近五年的专利权属纠纷,以蓝派公司的最后胜利告终。蓝派公司在此感谢中国政府在净化中国投资环境方面所做的努力,也希望借此机会将这一案件的事实真相公布于众。    

     1997年2月,蓝派公司与杨世基就使用蓝派技术和设备在中国试验问题达成协议,由蓝派公司提供技术、设备和经费,由杨世基协助有关试验,试验成果归蓝派公司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所有。我公司除支付有关的试验费用外,还定期给付杨世基工资。1998年11月30日,杨世基未经蓝派公司同意,擅自将利用蓝派公司技术、设备和经费完成的试验成果以个人名义申请发明专利98125050.5(“冲击碾压增补路基强度与稳定”),后又将该专利申请权无偿转让欣路特公司(注:杨世基为欣路特公司股东)。2004年3月98125050.5号专利授权公告(更名为:压实路基的施工方法)。
     2001年6月12日,欣路特公司以蓝派公司非法使用上述专利进行不正当竞争为名对蓝派公司提起诉讼,在此情况下,作为受害方的蓝派公司不得不拿起法律武器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于2002年2月20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将该项专利依法判归蓝派公司所有。
     2005年7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一中民初字第1221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该项专利归属蓝派公司所有,北京欣路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杨世基的转让行为无效。
     2006年9月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高民终字第1450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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